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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协会 管理考核制度

发布日期:2018-06-19    来源:计算机协会    浏览: 次    【关闭】【打印

第三章 人事制度——选举制度

第三章 人事制度

为加强协会组织管理,深化协会人事机构改革,塑造新型协会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选举制度

为了体现协会竞选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使竞选更加正规化、民主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
 

第一条 竞选条件

1、必须在协会工作满一年,而且工作学习积极、表现优秀;

2、协会干部侯选人由协会各部正部长(理事会)及相关领导推荐名单,由常委会及组织纪检组考查确定竞选名单;

3、竞选者所在宿舍必须通过“6S”考核制度;

4、在学院和系部被警告、处罚和通报批评者取消竞选资格;

5、竞选者必须在制定时间向常委会提交书面材料。

 

第二条 竞选方式

1、竞选者必须通过演讲,演讲时间3-5分钟;

2、常委会(理事会)投票占20% ;

3、成员给竞选者无计名投票占80%。

 

第三条 竞选说明

1、选举顺序:正副部长→正副会长→常委会→理事会;

2、协会正副会长、秘书长在常委中,一般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二至三名,事务秘书处正副秘书长各一名;

3、全委会民主选举产生协会常委会;常委会必须是正副会长、直属各部门部长(负责人)组成,每届任职一年;

4、常委组成,是协会最高决策机构;(并对每届选举有决定权和审核权)

5、理事会由新任会长及常委会研究选举产生;

6、正副会长由全委会选举产生;

7、部门正副部长竞选由部门成员和常委会(理事会)参与投票;

8、会长、副会长、正副秘书长、各部正副部长一般在大二年级中产生,副部长和以下职务可在下一年级中产生,成员一般由新生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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