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纪律制度
为加强协会组织纪律建设,使协会开展工作有章可循,树立好协会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日常工作纪律制度
1、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协会形象,正确行使协会成员权力,履行协会成员义务。
2、听从指挥,服从安排,团结协作,立足本职,明确目标,发扬团体合作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和完成各项工作。
3、积极参加协会工作、活动,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。不能完成者应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,无故推脱或不进行工作者,视其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警告以上或撤职处分。
4、工作不积极主动、失职、工作效率不高,不按要求办事,不按时完成任务者,分别给予警告以上或撤职处分。
5、协会成员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必须佩戴工作证。
6、协会成员有事须向事务秘书处填写请假条,经会长、副会长、直属正副部长签字同意,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,一次口头警告,二次以上缺席作书面通报,并取消本年度的“评优”、“提拔”等资格,连续三次无故不按约定参加活动者留会查看,三次以上开除。
7、凡警告两次的,不得参与优干评选及职务晋升。两次以上警告者,常委会将依其情况作出相应处理。
8、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,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。
9、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,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。
10、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常委会(或会长)决定,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,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11、会员必须按规定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。有事应事先请假、不得无故缺席,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。
12、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时,参加活动者应按规定进行签到。
13、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,对工作(活动)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组织者及相关人员反应。
14、如确因时间冲突或特殊情况。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,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,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。
15、凡不认真工作任务和推辞责任者,一次警告,两次通报批评,三次以上取消干部资格(或晋升资格)。
16、活动次数、会议次数、学习课时、请假条,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。
第二条 学习纪律制度【上机课、理论课】
1、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,争当表率,违规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或撤职处分;
2、各部门每次上课迟到者给予提醒,无故旷课者一次警告、两次内部书面通报、三次以上者开除;(请假二次如同旷课一次处理)
3、上机实践课,不允许上网玩游戏,如果发现一次警告,两次取消上机一次并通报批评,三次以上直接开除;
4、上课交流时,不允许大声喧哗、聊天、打电话等课堂秩序,违反者警告并通报,情形严重者开除;
5、上机时,不得与管理员发生冲突,违者取消上机资格;
6、学术教研组定期召开学术交流讨论会,制定相应的阶段教学计划;
7、学术教研组每学期初,商议制定各部门课程方向;
8、学术教研组每学期组织对协会成员进行技术(或知识)考查,纳入评优。
第三条 会议活动纪律制度
1、协会成员参加会议、活动一律佩带工作证,组织纪检组做好考勤签到工作。
2、协会成员必须按时、按要求出席会议,参加活动,不得迟到、无故缺席。
3、事务秘书处主持协会全体会员会议、部长例会,会长主持常委会(理事会)会议、组织纪检组负责活动的工作协调安排。
4、会长助理组必须做好会议活动的记录,以便作存档。
5、参加人员必须集中精神,认真参与,积极讨论,会后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布置的各项决议和任务,确实履行工作职责。
6、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、活动者,应向事务秘书处填写请假条,经常委会成员签字同意。
7、凡迟到或未能参加会议、活动者,会后、活动后必须向主持人了解内容并执行与本人有关的决议和任务。
8、会议或活动两次迟到记作缺席一次,缺席二次以内给予警告,不得参与优干评选,三次缺席做内部通报批评,四次缺席作自动离职处理,(迟到三次作缺席一次处理,两次请假作一次缺席处理;早退者按缺席计算),协会给予辞退;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,取消评优资格;
9、 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、常委会、理事会、常规例会、学术教研会,实行会议制度;
10、协会每周召开理事会(常委会)例会,时间定于星期 下午 ,地点初定于 。会议由会长主持,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,研究各项议程,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、记录和整理;
11、常委会每两个星期召开一次,由会长作阶段性工作报告,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协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;
12、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,由部长掌握,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。